1973年,美國導演JamesBridges以當年的哈佛法學院的實際情況,拍攝了一部名叫“ThePaperChase”的電影,中文翻譯爲《平步青雲》。這部無論導演和演員陣容都並非豪華的電影在後來連續的幾十年中,一直都被全美幾乎每個法律系的學生視爲“第一堂必修課”。 Chase,翻譯過來是“追擊、追逐”的意思。The Paper Chase,簡單直接就道破了法律中追逐纏夾的本性,卻不知道爲何被按上這麼一個無甚相關的中文名字。也許在作者理解中,進入哈佛法學院攻讀法律專業,就離光榮與夢想的美式好生活相差無幾———眼看着就要平步青雲、志得意滿了吧。 一個世紀以前,哈佛大學商學院創造性地採用了“例項分析”的授課形式以後,哈佛的法學院在不久以後也如法炮製併名噪一時———很快,全美大學的法學院就紛紛修改了自己的授課模式,把一個又一個的案例分析帶進了課堂。 翻開厚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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